發行融資性商業本票

業務流程圖示

業務流程圖示

發行融資性商業本票的手續

一、發行公司洽商保證機構及票券公司。
二、保證機構經徵信調查後同意保證,即與發行公司簽訂保證約據,並通知票券金融公司。
三、發行公司與票券金融公司洽商簽證、承銷手續。
四、經票券金融公司同意簽證、承銷,並與發行公司簽訂契約,安排發行時間。
五、商業本票發行當日,票券金融公司於扣除貼現息、簽證、承銷費及集保交割服務費後,將票款撥付發行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。

發行融資性商業本票的成本

一、貼現息:

商業本票係按面額採貼現方式,以365天為計算基礎,依發行當時利率決定,其計算式為:

貼現息 = 發行面額 - 每萬元價格 × 發行面額 / 1萬

*每萬元價格 = (1 - 貼現率 × 發行天數 / 365) × 10,000

二、 保證費:

依據發行人與保證金融機構訂定之保證費率計收保證手續費,其計算式為:

保證費 = 發行金額 × 保證費率 × 發行天數 / 365

三、 簽證及承銷費:

依據票券公司與發行人議定之費率按票面金額計收費用,其計算式為:

簽證費 = 發行金額 × 簽證費率 × 發行天數 / 365

承銷費 = 發行金額 × 承銷費率 × 發行天數 / 365

四、 集保交割服務費:

依據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訂之費率(年率0.038%),按票面金額以實際發行日數計算,由票券公司代收後,交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。

交割服務費 = 發行金額 × 0.038% × 發行天數 / 365

五、 發行成本

發行成本 = 貼現息 + 保證費 + 簽證費 + 承銷費 + 集保交割服務費